
据悉,为建立良好便捷的服务平台,促进“新农合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,该县积极打造工作平台,设立了以县为主、县镇一体化的“新农合”经办机构——南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,8个镇又分别设立分中心,全县共设9个报销窗口。公开选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人从事“新农合”管理与服务工作,承担贯彻、执行、宣传“新农合”政策方案,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和业务咨询,建立参合农民信息档案等工作。在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“总额预算、分期支付、绩效考核”的办法,各医疗机构对就诊农民采取以日为单位、单次补偿封顶的方式进行门诊直报;同时,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门诊直报补偿。
为确保“新农合”政策落实到位,该县对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、优扶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纳费用,一律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,三年共计代缴35.794万元;对参加“新农合”的五保户、低保户取消住院补偿起付线;在实施“新农合”工作中,由于措施得力,方法创新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2007年,该县被评为“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先进县”,县合管中心被评为“芜湖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”,先后有3名“新农合”工作者获省级表彰,有40名从事“新农合”工作人员获县级表彰。目前已有34个市、县代表团来该县参观、学习“新农合”工作。
2006年,全县参合率为82.3%;2007年,全县参合率为85.3%;2008年,全县参合农民已达到433582人,参合率达到93.4%,在全省位居前列。(许必玉)